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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哺期妈妈生病了,不要硬扛,也不要擅自用“药”(这里我想提醒,要关注的不仅是正规的药物,也包括那些打着“纯天然”、“无危害”太欣新材料科技、“调理”等旗号的没有证据的中草药和保健品),应当及时诊疗,在医生指导下,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安全用药才能保证妈妈和宝宝的健康。
1、考虑妊娠期药物使用安全性时,先考虑妊娠时间。在妊娠不同时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不一样。
孕早期(孕14周之前),是胎儿结构和器官的重要分化阶段,药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流产或畸形。
受精后1-2周内(末次月经第14-28天),是受精卵分裂、着床的阶段,这阶段药物的影响通常是“全”或“无”两种极端情况,简单说,要么自然流产,要么没有影响。
受孕后3-8周内(末次月经第29-70天),是胎儿大多数器官分化、发育、成型的阶段,这阶段最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一些药物会造成严重畸形。
受孕后10-14周(末次月经第71-98天),仍有部分结构和器官(如 腭和生殖器)在发育中,这阶段还是会受到药物的影响,一些药物会造成某些畸形。
孕中晚期(孕14周以后),胎儿的神经系统还在持续发育中,药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功能异常或出生后的生存适应不良。
孕中晚期用药的安全性总体是增加的,但由于神经系统在整个妊娠期持续分化、发育,所以还要关注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比如,酒精对胎儿神经系统的危害是贯穿整个妊娠阶段的。
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循环系统致畸,能否通过胎盘屏障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理化性质,如药物的相对分子质量、血浆蛋白结合率等。临床用药时优先选择不易通过胎盘屏障的药物,一般相对分子质量较大(大于500道尔顿)或血浆蛋白结合率较高的药物较难通过胎盘屏障。
即使药物不能通过胎盘屏障仍然可能间接对胎儿产生影响,如收缩胎盘血管、增加子宫张力、改变其他生理条件等。所以临床用药时需要综合考虑药物的理化性质及药理作用,必要时调整用药剂量,避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1、考虑哺乳期药物使用安全性时,先对宝宝的健康和成熟度做初步评估。了解宝宝是否早产,是否健康,以及目前的月龄大小。只盯着药物看不到宝宝是极大的疏忽。
新生儿的肝肾功能发育还不成熟,对药物代谢能力弱,也很容易受药物的影响出现不良反应。
随着宝宝的月龄增长,对药物的清除能力逐渐加强,对母乳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少,受母亲用药的影响也越来越小。
2、评价哺乳期药物使用安全性时,也要同时考虑药物是否影响泌乳的量、药物进入母乳的量、乳儿通过母乳摄入的量等。
药物进入母乳的量,受给药途径、药物分子量、蛋白结合率、脂溶性、酸碱度等影响。局部雾化或外用,分子量越大(大于1000道尔顿),蛋白结合率越高(大于90%),脂溶性越低,药物偏碱性,进入母乳的量就越少。
乳儿通过母乳摄入的量,与母乳中的药物浓度、乳儿摄入的母乳量等相关。由WHO制定的相对婴儿剂量(RID)是个重要的参考指标,RID定义为婴儿从母乳中摄入的活性药物剂量与母亲摄入的药物剂量的比值,一般将RID10%视为相对安全。
一些特定功能的药物,还要选择药物达峰时间(Tmax)短的(Tmax是指用药以后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达到峰值所需的时间)。可以先哺乳后用药,适当拉开哺乳间隔,尽量避开血药浓度的高峰。
一些需要多次服用的药物,还要选择药物的半衰期(T1/2)短的(T1/2指药物自体内消除一半所需的时间,也是药物在血浆中最高浓度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保障疗效的前提下选择最短疗程,可以减小药物蓄积的风险。
目前,我们了解药物对妊娠期、哺乳期的影响,主要通过动物对照实验和临床回顾性总结。我们很难去做药物在(人类)妊娠期、哺乳期的前瞻性研究,因为这涉及到重要的伦理原则。当然,即使有了大量的人群调查资料,也不能排除个体的差异和易感性。
美国FDA从 2015年的PLLR(Pregnancy and Lactation Labeling Rule)新规起,已监督从处方药的标签开始逐步淘汰“妊娠期/哺乳期的风险分类”,取而代之的是更科学的描述性语言。
“妊娠期/哺乳期的风险分类”,虽通俗易懂,但过于笼统,只作为科普用,无论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需要医生详细查看药物说明书后指导使用。
【妊娠期用药风险等级】分A到X共5级(分级越高并不意味着药物本身毒性越大),是根据药物对胚胎繁殖、发育的不良影响,及对母亲的益处,做权衡利害后制定的。
A级,最安全:在妊娠期妇女的对照研究中,未发现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迹象,或者对胎儿的影响甚微。该类药物只能适量原则下使用,不能过量使用。如,适量的维生素A太欣新材料科技、叶酸、维生素D、维生素E等。
B级,比较安全:在动物繁殖研究中,未发现药物致畸或致胚胎死亡,但缺乏足够的妊娠期妇女的对照研究太欣新材料科技。该类药物需要医生确认才使用,非必要不使用。如,部分青霉素类抗菌药、部分头孢菌素类抗菌药、对乙酰氨基酚(口服)、阿奇霉素、氯雷他定、西替利嗪、胰岛素等。由于数据主要来源于动物实验,而动物和人体之间有种属差异,即动物实验不能完全真实反映药物在人体内的实际代谢过程,所以B级药物还是需要谨慎解读。
C级,中等安全: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发现药物可能致畸或致胚胎死亡,但缺乏妊娠期妇女的对照研究。即不能排除该类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性,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孕妇使用的利大于胎儿受到的弊)才谨慎使用,一般不用!如,喹诺酮类抗菌药、金刚烷胺、右美沙芬等。
D级,可能危险:临床调查或实验研究已明确证实对孕妇和胎儿有危害,除非孕妇处于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且其他较为安全的药物不能使用或者使用无效,考虑使用该药物后有绝对效果方可使用。如,四环素类抗菌药、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等。
X级,禁忌:临床调查和实验研究均已明确证实对孕妇和胎儿有危害,其危害程度超过用药效果。该类药物绝对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妇女。
【哺乳期用药风险等级】即L分级,L为英文lactation哺乳的首字母大写。
L1级,最安全:大量的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对照研究中,未发现明显增加婴儿的副作用,即该类药物可能对乳儿的影响甚微。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氨苄西林、头孢克洛、氯雷他定、胰岛素、肾上腺素等。
L2级,比较安全:有限数量的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对照研究中,未发现明显增加婴儿的副作用,或者对婴儿有危害的证据很小。如,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西替利嗪等。
L3级,中等安全:还没有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对照研究数据,或者部分研究结果显示有轻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即该类药物对乳儿的危害可能存在,必须充分权衡利弊(母亲使用的利大于婴儿受到的弊)才谨慎使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宝宝的反应,必要时暂停母乳。如,部分四环素类抗菌药、部分氨基糖苷类抗菌药、氨茶碱、两性霉素B等。注意,没有研究数据发表的新药可能被自动划分至该级别,所以L3级药物还是需要谨慎解读。
L4级,可能危险:有明确证据显示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婴儿会造成危害,除非哺乳母亲处于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且其他较为安全的药物不能使用或者使用无效,考虑使用该药物后有绝对效果方可使用。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如,利巴韦林、可待因、氯米芬等。
L5级,危害:证实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婴儿有明显的危害或明显危害的风险较高。该类药物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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