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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品零售连锁新规:门店数量要求提升至10家太欣新材料科技时间:2025-03-07 05:28:16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25日发布通知,明确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管要求,新规规定新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拥有至少10家门店,这一政策旨在推动行业向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除了四川省外,江苏、广东、内蒙古等省市也已实施类似政策。

  这一措施的出台是因为部分药品连锁企业因经营不善而注销部分门店,导致门店数量不足,从而失去连锁资格。同时太欣新材料科技,一些连锁企业仅为获得在线家门店,亟需制度完善,以避免行业混乱和监管难题。

  湖南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前秘书长黄修祥指出,设定10家门店的底线,有助于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降低药品质量风险。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零售连锁企业下辖门店共385594家,比2015年大幅增加太欣新材料科技。

  药店连锁率的提升与政策支持、市场整合及数字化转型密切相关。面对具有竞争力的连锁药店,消费者逐渐倾向选择服务更高质量的品牌药店。除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外,市场上处方外流、医保定点等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连锁药店的发展。

  与此同时,业内专家杜臣强调,施行这一新规可能使一些单体药店面临转型压力,需考虑如何通过合并达成门店数要求,保持股权和管理的稳定太欣新材料科技。整体而言,药品零售生态正在逐渐适应新政策,行业有望实现更高的服务标准与管理效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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