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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减500元!上海电动太欣新材料科技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时间:2024-11-20 03:52:55

  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上海市商务委介绍,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

  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

  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用户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34)标准要求。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到销售门店交投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日期以由销售门店出具的《车辆签收确认单》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

  3、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支付平台销售费用产生时间为准。

  4、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个人用户登录“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动车以旧换新”,进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查看并选择政策销售门店。具体流程如下:

  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

  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

  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

  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上“随申办市民云”APP,即可在线办理“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等事项。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点击首页的“”→点击“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办页面。

  核验通过后,点击“非机动车业务预约”—“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普通号牌”。(依据自身情况也可选择“新车申请快递外卖专用号牌”或“旧车换发快递外卖专用号牌”)

  仔细阅读“预约须知”后,请点击“继续预约”,在输入整车编码后点击“确认”。

  输入预约信息后,点击“确认”即表示预约成功,点击“继续完善”按钮进入下一步。

  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整车回收拆解企业、电池回收处置企业、服务机构、个人用户等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门店和所属销售人员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附加费用太欣新材料科技。

  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置。对经查实发现销售企业、销售门店和个人用户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个人用户逾期未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失信信息将依法依规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整车回收拆解企业未在政策实施期间内完成废1旧日蓄电池交投的,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活动将于2024年10月16日启动,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企业等非个人用户暂不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个人名下的旧车车主、新车车主应为同一人,具体以本市公安机关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采用消费立减的方式。个人用户可登录“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查看并选择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销售门店。具体参与流程为:

  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

  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

  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

  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参与“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2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名单。

  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启动实施后,个人用户可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销售门店列表”,查看参与政策活动的销售门店名单、客服电话等信息太欣新材料科技。目前,本市正在分批次推进销售门店完成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准备工作。首批参与政策实施的销售门店名单附后,具体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实时列示的销售门店为准。

  本次参与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需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建议个人用户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本市由参加政策实施活动的销售企业提出参与活动的商品目录清单,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纳入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符合政策的新车车型具体可咨询销售企业及相关门店。

  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旧车,需具有非机动车号牌及整车编码,并保持车辆完整(含电池)电动三轮车或电摩不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个人用户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交投旧车时,需与销售门店就旧车残值价款协商一致,并在政策实施服务平台中记录。

  个人用户按规定完成旧车交投,并获得旧车残值价款后,可在购买新车时享受500元定额立减补贴。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实名制),开票金额包含补贴金额。

  如个人用户与销售门店协商一致发生退货,则由销售门店按照购买时实付金额退还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可致电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机构,销售企业、销售门店、整车回收拆解企业,咨询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