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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太欣新材料科技时间:2024-11-09 02:37:43

  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通运输研究机构。历经40多年发展建设,现有济南、青岛两地三处办公地点。主要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研究,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研究领域涵盖了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综合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工程、标准计量、港航工程、信息工程、智能交通、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环境、安全、节能等多个方向。具体业务范围为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太欣新材料科技、规划和标准编制研究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理论、应用技术的研究工作;承担交通标准化、科研平台与项目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咨询、评估和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计量技术服务工作。院现拥有9个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其中省太欣新材料科技、部级创新平台4个,是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等多项资质。

  我院获得各类科技奖励百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国际奖励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励60余项,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4项、地方标准46项,获授权发明专利100余项。我院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现有在职职工33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85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归国留学人员及博士多名,具有多支以全国知名专家领衔的专家团队,逐步形成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人才水平突出、富于创新精神的科研队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人才管理”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通过;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太欣新材料科技,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将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提交单位。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1月之前取得)、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在考察体检阶段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否则视为放弃。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能够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在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以上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及毕业论文等,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交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岗位及面向博士的中级岗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