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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欣新材料科技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襄阳市边督边改公开信息一览表(五)时间:2024-06-28 01:47:49

  襄州区古驿镇市原种繁殖厂附近有很多养鸡厂,四分厂王XX,五分厂刘X等人把大量鸡粪排到农田和水沟里,导致庄稼严重受损,气味难闻。

  经查:1、王XX蛋鸡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配套一个储存池,粪污部分用于还田,部分用于果园施肥,少量污水排入附近沟渠。存在雨污未分离、未建立干粪堆积场、污水存储池盖板未密封等问题。2、襄州区绿水源养鸡场,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粪污经清粪带干清粪模式处理后,用于周边配套400亩农田施肥。存在污水存储池盖板未密封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2家企业“大量鸡粪排到农田和水沟里”的情况,但“气味难闻”现象存在。

  1、区环保局已对王XX蛋鸡养殖场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2、责令2家养殖场2018年8月30日实行雨污分离、安装除臭设备、节水改造、刮粪板改为清粪带、建立干粪堆积场,做好防雨防渗防外泄措施、清运鸡粪。3、加强日太欣新材料科技常监管,督促养殖场粪污处理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环境污染。

  襄州区黄龙镇罗岗水库,承包人将化肥洒入水库养鱼,影响水质,导致3万多人吃水受到影响。

  经查,罗岗水库为防洪、灌溉、安全饮水及水产养殖综合功能的中型水库,保障黄龙、峪山两镇13个村农作物灌溉用水。罗岗水厂于2011年6月通水,覆盖黄龙镇区及15个行政村。经现场勘查、走访,未发现投肥养殖现象。经询问有关人员,因水库放养有鱼苗,投放少量饲料,导致部分群众误认为投肥养鱼。7月28日提取水库水样检测结果:水库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太欣新材料科技。据水库管理处反映,今年干旱少雨,水库连续放水供农田灌溉,水位下降,水面积减少,持续高温致少量死鱼现象。

  1、加强罗岗水库管理,水利部门对罗岗水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重点对看护房等养殖场地进行监控,实行24小时“全覆盖”监管。2、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到期后,收回承包权,不再对外发包,由水库管理处内部管理,实行“人放天养”,切实保障水库水质达标和饮用水安全。

  南漳县李庙镇刘坪村隧道口一家无任何手续的粉石场,利用开采隧道的石头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造成大量灰尘,把茶山毁坏了。

  经查,粉石场位于南漳县李庙镇刘坪村一组黄家冲。郑万高铁五标项目部二分部承建刘坪隧道施工,在弃渣场安装碎石粉碎加工设备,利用隧道洞渣为二分部搅拌站提供石料(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包括废渣利用)。茶山在建设弃渣场时已被征用,不存在毁坏问题。现场检查时,碎石作业时有粉尘产生。

  宜城市上大雁工业园园区,湖北海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大量污泥倒在废弃矿洞中且有一股酸味,味道刺鼻。

  经调查,大雁工业园区内有废弃矿洞5个,分别为:偏头山2个,唐家大山豺狼洞3个。核查专班对5个废弃矿洞实地核查,未发现有大量污泥的现象,也未感觉到刺鼻酸味。海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泥转运至湖北龙祥磷化有限公司和襄阳沃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经调查,反映的楼盘为凤凰商城项目,一期工程三栋商业住宅楼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需往西正街方向排污的楼盘,即三栋商业住宅楼其中的二号、三号楼,目前还未投入使用,没有住户入住,暂无生活污水排放,不存在污水过多造成洪涝问题。凤凰商城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周边居民利益,对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事宜未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引起群众不满。歇马镇政府多次组织居民及开发商进行协调,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环保及城镇规划要求,充分尊重周边群众意见,污水管网必须接入集镇污水管网。目前,歇马镇集镇污水处理项目正在抓紧施工,管网铺设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还未竣工。

  责成歇马镇政府:1、加快推进歇马集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底投入使用,污水达标排放;2、加强对凤凰商城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凤凰商城项目排污管道接入集镇污水管网。3、对施工过程中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事宜及时与居民充分沟通取得理解,并将有关情况向居民反馈,做好解释。

  樊城区一桥与二桥之间的汉江边船只特别多,船上的居民将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在江里。

  经调查,一桥与二桥之间汉江沿线个码头,集中停泊船只共计108条。造成集中停靠的原因:襄城小北门段码头封锁后,原来停靠的船舶都转迁过来;崔家营水坝建设,原来停靠在崔家营段的船舶转迁过来;鱼梁洲大桥至三桥之间沿岸建设景观带,又转迁过来一批。经对此段停靠的大小船舶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船上居民将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在江里的现象。

  谷城县城关镇莫家河社区金洋冶金公司生产时烟囱排出的气体刺鼻难闻,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处理、铅基合金研制与生产,2011年12月、2014年7月先后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2014年8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0月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建有8套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省平台连接。现场查阅金洋公司近期督性监测、委托监测、在线监测数据显太欣新材料科技示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现场查看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已无居民。

  1、金洋公司在收购调整期,认真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注重解决好员工的合理诉求,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2、县经济开发区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县环保局增加日常巡检及监督性监测频次,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宜城市流水镇杨林村石料厂,不分白天黑夜,灰土漫天飞扬,噪声特别大,附近民房上、树叶、庄稼、菜叶上一层厚厚的灰尘。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应为宜城市达天邦石料有限公司,2010年2月取得环评审批,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已停产。

  1、2018年2月,宜城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环保“三同时”未验收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尽快完成“三同时”验收并做好粉尘防护,噪声控制等。

  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抓好作业点的粉尘防护,在石料加工时做好安全防护。

  2018年2月,宜城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环保“三同时”未验收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

  老河口市李楼街、纪洪街各有一个私人机械屠宰场,血水、内脏水、粪便进入明渠,气味难闻。夜间杀猪声刺耳。

  经调查,李楼镇李楼街屠宰点杨XX,纪洪街屠宰点梁XX,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已责令2家屠宰场停止违法经营,自行关闭屠宰场并拆除屠宰机械设备。2018年7月31日,2家屠宰点存栏生猪已处理完毕,梁XX屠宰提升机已拆除。

  襄城区施尔佳有限公司原材料重金属超标,露天堆放,污水处理作假,敷衍对付检查,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污水渗透到地下水里,有人举报,就把原材料运到东津新区就地掩埋,不作任何处理。

  经调查,施尔佳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硫酸和磷酸一铵,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3月因磷石膏无堆场接纳被停产整改至今。所需的原材料重金属指标均有严格要求,无重金属超标记录。有两个原料堆场,硫铁矿物料堆场实行全封闭,磷矿堆场有防尘网全覆盖并建有围挡。污水处理设施于2015年2月完工并投入了试运行,污水循环再利用,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厂区磷石膏堆场安装了5米高的标准化钢架防尘网,在进出口设置了车辆冲洗装置。2016年底,因将磷石膏违规堆放在东津新区李湾村被环保部门查处。先后运回6276.45吨,但在磷石膏转运过程中,由于当地村民堵路、拦车要钱,加之回运的磷石膏因掺杂有土石,下游企业无法接受使用,与施尔佳公司配套的南漳九集磷石膏堆场因整改进行中暂不具备接纳条件,导致磷石膏转运中止。

  待南漳九集镇磷石膏堆场整改完毕能够接纳磷石膏转运后,该公司在2个月内将东津李湾村堆放的磷石膏全部转运至堆场。若2个月内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磷石膏转运,由余家湖保康工业园管委会2个月内代为履行转运任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尔佳公司承担。

  经现场调查,毗邻前进路(星火路至清河路)铁路线已由铁路部门全线封闭,安装有门禁,非铁路职工一律不能入内。铁路部门成立有专业护路队,负责铁路线安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对中原辖区铁路线全部区域进行了仔细查看,现场未发现有垃圾焚烧现象及痕迹。

  1、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督促其铁路护路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铁路线、责成社区加强其他区域监管,发现焚烧垃圾现象及时制止。

  谷城县庙滩镇街道303省道,现在成菜市场了,垃圾乱扔乱放,味道难闻,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经调查,因农贸市场和城区市政工程正在改建之中,菜农和部分商贩暂时不能进入菜市场经营,庙滩镇城区部分路段(303省道两旁)确实存在菜农和商贩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城区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1、加快市场施工进度,确保9月底前将沿路临时经营的菜农和商贩转入新建农贸市场内,杜绝马路市场现象。2、加快303省道镇区配套工程建设,划定停车位,实行人车分流,保持通行顺畅。3、安排保洁人员每天沿街清扫,落实商户门前三保。

  老河口市付家寨三号码头沙石有限公司公开盗采、挖政府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经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应为老河口市煜辰砂石有限公司。按照“两非”专项治理要求,3号泊位从5月停产至今;未发现非法盗采行为。

  “两非”办和交通、水利、公安部门加强巡查,一经发现盗采行为,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谷城县冷集镇汉江桥头316国道两边的汉江村、隋洲村、李家洲村有个大型活猪交易市场,距汉江仅100多米,杀猪的血水、猪毛、粪水进入明渠臭水沟。夜间杀猪声刺耳,四邻八里根本无法入睡。

  经查,冷集镇汉江社区、隋洲村、李洲村共9个牲猪交易点,均建有化粪池,牲猪交易点牲猪粪尿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后入汉江。屠宰点7家(1家停业),全部机械化作业,夜间杀猪作业确实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自接到D0724074号信访件后,谷城县已采取了以下措施:1、逐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个体商户拆除暂存猪圈。2、经踏勘,农贸市场初步选址位于冷家沟村四组太欣新材料科技,待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后,组织实施。3、7月29日凌晨,对违法屠宰点开展了突击执法行动,现场查获29头活猪、放血刀、肉钩等。

  将进一步采取的措施:1、加快建设规范化的农贸市场,动员所有牲猪交易户、屠宰点进入农贸市场规范经营。2、对继续违法从事私屠滥宰的屠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对于涉黑涉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县食药监管部门加大对猪肉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经调查,锦绣小区地势低洼,与汉江正常蓄水位约低1米,加之鱼梁洲长期停滞开发,下水管网错位破损,一遇大雨该小区就产生内涝。2018年5月该小区外主管网改造疏通,小区大门出口增设截水槽,建设一座雨水收集池及提污泵站,基本解决了内涝问题。2018年7月暴雨期间,在提污泵加装止水阀开挖主管道时,发现该管道常年淤积占管径2/3,导致气味难闻。

  对该处淤积的下水管网进行抓掏疏通,接入止水阀,以彻底解决问题,目前已在实施之中。

  东津镇老营二村三组原有垃圾池被推毁了。村民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塔桥周边,二大队用推土机将垃圾推进东大沟,听说有检查就覆盖土,雨天污水流至东大沟。

  经调查,塔桥沟位于二社村通往后岗村的道路口,为方便清运垃圾的铲车通行,二社村在此修建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村民日常生活垃圾。由于铲车拉运垃圾不小心将垃圾池损坏,垃圾才散落在四周。接到信访交办单D0723055号,东津镇及二社村进行了整改,推平地面上所有的垃圾,同时下挖1米,的确存在垃圾。

  南漳县红河水电站在洪河村修建拦河坝时存在以下问题:1、做环评时候,修建地点是在大河村,实际修建在洪河村,没有征求洪河村村民意见,环评征求的是大河村村民意见;2、在洪河村山下挖了一个引水涵洞,大概有2公里长,矿石碎料流入了后河,将河道填高了,原生态环境造到了破坏;3、拦河坝将后河的水拦住了,水质发生变化,影响村民生活。。

  经调查,红河水电站是襄阳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防办、市环保局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1、根据红河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红河电站拦河坝位于大河村六组,地理坐标东经111°4420、北纬31°4043。红河水电站施工设计图,拦河坝地理坐标东经111°4431、北纬31°

  41。经南漳县土地利用勘测规划队现场测量,结论为拦河坝规划设计偏差4米,位置基本一致。拦河坝实际位于洪河村。环评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确定的建设地点为大河村,只对大河村村民进行公众调查。拦河坝下游洪河村只有1户村民。2、开挖隧洞产生的碎石修筑拦水坝时用去一大部分,原散落在河道中的大部分碎石已清理,建设方在碎石堆弃场下部修建了约1.5米高的浆砌石挡墙,防止碎石再次进入河道;现场观察河床没有被抬高。3、红河水电站拦河坝已建成,但河水未进入引水隧洞。拦河坝按设计方案设有生态流量孔,截至目前后河的水量并未减少。经南漳县环境监测站在河道里取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水质未发生变化。

  2、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水电站后续施工监管,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正式使用。

  襄城区环城南路君临山小区29号楼门前20.2米处有一处危塔,原投诉过,7月27日上午9时业主在市信访局就危塔情况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进行协商,经市规划局查实,该塔无审批手续。下午四时左右,市信访和监测局等部门到现场就辐射情况进行检测。业主意见认为该塔是危塔,同时没有审批手续,应该予以拆除。

  经调查,该移动基站于2015年11月23日通过省环保厅审批,2015年12月建成,2016年12月开始入网使用,2017年1月13日通过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基站的铁塔底部毗邻君临山小区围墙,基础土层存在局部松塌现象。经铁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验,该移动基站基本设计参数、铁塔塔身规格、垂直度等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7月27日,铁塔公司配合襄阳电信在君临山小区开展了关于电磁辐射方面的现场环评测试,环评测试结果显示该站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区经信局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结合铁塔公司近期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信访人所反映铁塔特殊情况,要求铁塔公司8月15日前制定铁塔迁转方案。

  襄城区虎头山路夜市一条街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堵。噪声大,烧烤油烟味大。(投诉人希望能对此夜市进行取缔)

  经调查,虎头山北路夜市为襄阳市区内15处夜市疏导点之一,现有10余家烧烤经营店,均使用了清洁能源,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所有夜市门店铺设了红地毯、摆放垃圾容器,餐桌设置文明就餐提示语,摊位在规定区域内规范经营。但就餐人员较多时,产生的噪声、交通问题影响附近居民。

  2、已启动对夜市经营商户的宣传发动,计划2018年11月30日前取缔该夜市。

  高新区团山镇马棚村一组有十一家养猪场烧衣服煮猪食,烟尘很大,粪便到处流。

  经调查,高新区团山镇马棚村共有21户养殖户,大部分是本村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建设猪舍并用餐馆的泔水进行养殖,属于典型的零散养殖,无污水处理设施,粪便直排,臭味难闻,对村内环境造成污染。按照相关要求,已将其列入限养范围。截至2018年7月底,已督促21户养殖户出售成年生猪1849头,7家养殖户已关闭。

  1、成立巡查专班,每天不定时到各养殖户家中查看情况,防止用废旧衣物烧煮猪食;在入村、入组主要路口设卡拦截,从源头上切断入村运送泔水途径。

  3、耐心做好剩余14户养殖户思想工作,力争在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关闭取缔。

  修襄北铁路涵洞时产生大量水泥块,堆放在高新区米庄镇清河村六组顾美特环保科技公司对面农田里,造成农田无法耕种。

  经现场调查,该地块上的建筑垃圾确实造成农田无法耕种。清河村“两委”会研究,认定该宗地承包经营者母XX对水泥块堆放负有直接责任。

  承包人组织人力、机械于8月5日前对此地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运,将建筑垃圾场地还原为耕地。目前,挖掘机和卡车已进场清运。

  襄州区金农惠种畜禽有限公司位于小清河上游,按现行环保政策属于禁养区。2017年10月拆除部分场地设施,11月清空了生猪。据了解,襄州区政府已给襄州区20多个小型养殖户,禁养区内养殖拆迁补偿或赔偿,而该公司至今未领到任何资金补偿。

  经调查,襄州区金农惠种畜有限公司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按相关政策要求,应于2017年底前关闭搬迁。2017年11月20日,与龙王镇政府签订了《关闭搬迁基本信息确认书》和《关闭搬迁协议》,2017年11月30日关闭。根据襄州政办函[2017]31号第六项“补偿标准”,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按不同标准补偿。经向区有关部门核实,襄州区金农惠种畜有限公司未办理农用地备案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属“其他类养殖场”,应按照生猪舍120元/平方米标准赔偿。但该公司坚持认为自己是合法养殖场。为此,与龙王镇政府一直未达成一致。

  1、督促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龙王镇和相关部门,对襄州区金农惠种畜有限公司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其合法性进一步认定,针对特殊情况,拿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于2018年8月30日前解决到位。2、宣传讲解政策法规,耐心疏导教育,争取太欣新材料科技支持理解,消除矛盾。

  襄城区保康工业园泽东化工厂产生的废渣,运在康家咀后面的山上,大部分山丘全部被覆盖。

  经调查,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尹集乡康咀村的磷石膏堆场占地面积18万m2,平均堆高约30m,库容540万m3左右;2009年3月通过环评批复,2011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目前堆有400万吨左右磷石膏。建有截洪沟和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收集池周围新建了1.2米的挡墙,收集池下方建有两个应急池。堆场出入口车辆喷淋冲洗装置运行正常,拉运磷石膏的车辆均经冲洗后上路。在堆场运行过程中,该公司按规定要求对堆场进行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对堆场西、北方向不再堆放磷石膏的地段,按规定进行了植被恢复。

  区环保局对该堆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采取各项抑尘措施,杜绝堆场扬尘产生。

  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交警支队后,火车车头通宵不熄火,常年停靠此处,造成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襄城区庞公路十字路口红绿灯下,夜市餐馆烧烤出摊经营店多,产生噪声,严重扰民。

  经调查,该夜市为襄阳市区内15处夜市疏导点之一,现有10余家烧烤经营店。所有经营店烧烤均使用了清洁能源,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所有夜市门店按城市管理规定铺设了红地毯、摆放垃圾容器,餐桌设置文明就餐提示语,摊位在规定区域内规范经营。但就餐人员较多时,噪声问题影响附近居民。

  责成枣阳市畜牧兽医局按枣政办函〔2017〕87号《关于调整枣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对咨询市民及时答复。

  宜城市人民政府强制关闭信访人合法开办的养猪场且不予补偿。要求:1.对宜城市政府在关闭信访人养猪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责令宜城市政府对关闭信访人养猪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3.宜城市政府划拨同信访人原养猪场面积相当的场地用于恢复生产经营。

  经调查,2017年8月,宜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宜城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30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全市进行了重新核查,25家畜禽养殖场在禁养区必须关停搬迁。宜城市文东牧业有限公司猪舍距离附近学校200米左右,距离鄂豫边纪念馆60米左右,属于禁养区,是25家关停对象之一。禁养区关停情况已在市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2017年12月,板桥店镇政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对其进行了关闭,帮助转移了存栏牲猪。该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业主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

  1、关于禁养区养殖场未赔偿事宜,宜城市政府将于8月7日前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2、业主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同等面积的土地恢复生产经营不符合要求。3、当事人若要继续从事养猪,可另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地址进行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