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信息
6月14日,北京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显示,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9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问题的多家餐饮门店依法查处。小谷姐太欣新材料科技姐麻辣拌、九龙冰室、南京大牌档太欣新材料科技、德克士、八合里潮汕牛肉火锅等多个品牌旗下门店被点名。
其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1层1-12的小谷姐姐麻太欣新材料科技辣拌存在后厨未设置挡鼠板的问题;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的九龙冰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33号院1号楼六层的南京大牌档等门店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桥东北角1号的八合里潮汕牛肉火锅存在未定期维护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问题;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8号1幢1层的沙县小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一街60号一层105房间的渡娘火锅等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南大街12号科研辅助楼一层的粤公府、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馨瑞嘉园8号楼4单元的阿田大虾等存在食品未按要求贮存的问题。
存在食品未按要求贮存的问题太欣新材料科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后厨未设置挡鼠板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太欣新材料科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食品未按要求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太欣新材料科技。
存在未定期维护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下水道箅子破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食品未按要求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